近期,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农村集体“三资”乱象整治行动,持续加大对农村集体“三资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,重拳惩治群众身边“微腐败”问题。现将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一、泰来县宁姜乡立志村党支部原书记于伟东、村委会原主任焦德月违规延长草原发包期限、侵害村集体利益问题。2012年,时任立志村党支部书记于伟东、村委会主任焦德月,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的情况下,私自决定将周某与立志村签订的3000亩草原合同延长20年,并以村委会名义重新签订了一份合同,延长期未收取承包费,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。2020年3月,于伟东、焦德月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,违规合同正在依法修订。
二、龙江县白山镇龙哈村村委会原主任王亚平与他人合谋,恶意侵害村集体利益问题。2017年1月,王亚平与村民高某串通,由高某出面虚构事实,以龙哈村损害其利益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。王亚平以村法人代表身份出庭抗辩时,故意隐匿有力证据不向法院提供,致使法院下达了龙哈村赔偿高某186万元的民事调解书,王亚平从中获利25万元。2019年9月,王亚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三、甘南县中兴乡前进村党支部原书记吴占江私吞荒山承包费、侵害村集体利益问题。2012年3月8日,吴占江在没有履行“四议两公开”程序的情况下,私自将前进村集体1500亩荒山宜林地承包给郭某某等人,并收取12万元承包费,全部据为己有,用于个人生活支出。2019年12月,吴占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其违纪所得已被追缴。
四、建华区黎明村党总支原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李书来不正确履职、侵害村集体利益问题。2018年8月,李书来私自下调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村集体门市房出租价格,造成集体经济损失8万元;同年10月,李书来未履行“四议两公开”程序,违规将该村原机耕队场地、北疆工业园土地分别出租给李某、王某,导致村民上访,造成不良影响。2019年12月,李书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
2020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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