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,加大该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,持续优化执法、司法环境。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一、市自然资源局铁锋分局扎龙所科员赵刚、所长林忠义失职失责,对辖区内砂矿开采监管不力问题。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间,赵刚对辖区内马某的建筑用砂矿未认真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、用地用矿事项审批后的监管工作职责,林忠义未认真履行国土资源使用监管、动态巡查工作职责,致使该矿三年间超审批量开采砂石5万余立方米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2020年5月,赵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林忠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二、克东县自然资源局乾丰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刘长河收受贿赂,违规办理房屋审批手续问题。刘长河收受润津乡忠信村李某4万元现金后,利用职务便利,通过修改文件日期、制作虚假手续等方式,为李某2处未批先建的房产办理了土地审批手续,使其取得了房屋产权登记证。刘长河后将4万元现金归还给李某,主动向组织交代有关问题。2020年4月,刘长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
三、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吴连喜、民二庭庭长肖金海枉法裁判,不公正审理案件问题。2017年1月,在审理张某等人合同诈骗案中,吴连喜和主审法官肖金海为尽快结案,违反审判程序,劝阻当事人上诉,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,影响案件公正审判。2019年12月,吴连喜连同其他违纪行为,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、政务撤职处分,肖金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四、甘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主任于河凌玩忽职守,对违法行为降格处理问题。2014年7月,于河凌对平阳利民加油加气站进行检查时发现,该站没有取得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,存在非法经营车用汽柴油和天燃气的问题,仅责令停止违法经营,未进行其他处罚。2017年8月,于河凌再次对该站进行检查时发现,仍然存在非法经营车用汽柴油和天燃气的问题,仅责令停止违法经营并查封加油机,未进行其他处罚。2019年12月,于河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
2020年6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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